強積金是你的退休本錢之一,在決定怎樣處理強積金帳戶內的累算權益時,你需要先知道有甚麼條件限制,以及有甚麼選擇。

提前提取強積金

退休無限期,你可以自選退休的年齡,但提取強積金卻有年齡規限。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你只有在年滿65歲時才可以提取強積金。不過,在以下情況你可以申請提前提取強積金。

  • 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 永久地離開香港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你必須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結餘不超過5,000元,且沒有結餘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而提出申索的日期與你最近的供款日相距至少12個月

  • 你已經離世(累算權益將成為成員遺產的一部分,可由遺產代理人申索)


你可參閱積金局的《提早提取強積金》,以了解更多詳情。

選擇提取強積金

你(如年滿65歲或提早於60歲退休)可以因應自己的需要,一筆過提取全部強積金,或者分期提取強積金。分期提取方面,你可以自由選擇提取強積金的次數,以及每次提取的金額,但要留意,如你一年內提取強積金超過4次,你的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可能會收取額外收費。

無論你是一筆過提取,還是分期提取強積金,你都要仔細想想怎樣管理和運用這筆款項。除了應付日常生活費外,也可考慮做定期存款,或作適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及目標回報的投資。不過,強積金是你退休資產的一部分,你或須一併考慮其他的退休儲備,以作出更周全的退休安排。

你可向你的強積金計劃受託人了解更多關於提取強積金的手續和費用的資料。

選擇全數保留強積金

假如你暫時未有需要提取強積金,或者考慮到當前市況(如基金單位價格低)不利於提取,你可以選擇將整筆強積金保留在帳戶內繼續投資。

你的強積金會繼續投資於你所選擇的基金,並會受到投資市場波動的影響,你應定期檢視你的基金組合,有需要時就作出調整。至於你的受託人亦會如常按你帳戶內的強積金資產總值收取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其他提取規則

  • 自願性供款:
    如你有作出自願性供款,你需要向你的受託人了解有關部分的提取規則

  • 保證基金條款:
    如你的強積金投資組合有保證基金,在提取時你需要留意會否因未能符合某些保證條款如「鎖定期」,而不能得到有關的保證回報。

  • 強積金對沖機制: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可以利用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抵銷向你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提取強積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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